遺產應該先挪用

2011071210:00

(說得蠻有道理的/尤其對那些要把遺產/留給子孫的人而言!)

前些年鄰居老王來找我,談起他的四個孩子結婚後,除了過年就很少回家來看望他老人家,

問我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讓她們常常回來看他。


我知道老王是節省慣的人,媳婦女兒回家總是要下廚煮菜,忙這忙哪,

再者老王夫婦退休後,靠著政府的退休金過活,也就不再往外吃飯了。

久而久之,媳婦女兒不再想回家了。


對孫子也是未曾買過玩具或者小零食,總認為兒子女兒會買給她們。

久而久之,孫子對這個阿公也不再搭理。


「我說老王啊!您們夫妻倆一個月領的退休金也有10多萬吧!」我開口逼問老王。
「是啊!」老王說。「等您們百年後這些錢給誰啊」我笑著問老王。
「當然是給子孫啊!」老王氣定神閑的說。

「既然是給她們的,您何必這麼的省吃節用呢?」又說:

「我教您,下次起藉著您生日時帶她們去館子吃飯,買些孫子的玩具

或者她們喜歡的東西,保準她們會常常回來看您」我鄭重的說。

「這不是太浪費了」老王說。
「老王啊!既然錢遲早是給她們的,您何不拿一部分先用呢?」我笑著說。

老王生日帶全家大小去外面吃飯,從此以後,只要孩子、媳婦、孫子回來,

他就帶著全家往外跑,孫子回台北去總是帶老王給的禮物。

幾個月後老王笑著對我說 「您真神啊!」
「我怎麼個神了」我說。
「自從您給我建議後,唉啊!現在孩子們每星期回來一次啊!」「孫子們都說阿公阿嬤最好了」
老王喜吱吱的說著。遺產是留給子孫的,何不先挪用一些給她們記得您的好,懷念您的關愛呢!

您留下的遺產她們不一定記得,甚至於可能招致兄弟爭產,

但您對她們的好與愛卻可以長久留在她們的記憶裡,尤其是孫子們。